[公告]第四屆捷利冠軍盃籃球聯賽報名簡章

一、宗旨:建立制度嚴謹、公正公平、專業與可看性的聯盟,學習運動競賽之運動精神。

二、主辦單位:光榮業餘籃球聯盟

三、協辦單位:業達群有限公司(AIRTOUCH)、捷利體育用品店

四、官方網站: http://grleague.blogspot.com/
報名表下載網址 :http://www.u-file.net/f-dxj9018

五、比賽日期:民國100年12月31日~6月2日

六、比賽時間:每週六早上9:30~14:30

七、比賽地點:新北市三重區介壽路26號(光榮國中體育館)

八、比賽用球:聯盟指定用球 CONTI BC7SM

九、球員參賽資格:社會業餘球隊(SBL退役未滿三年及現役UBA甲一級球員不得參加),每隊可報名18人,季中交易周可更換三名球員。

十、獎勵辦法
(一)頒發 冠軍、亞軍、季軍、殿軍團隊獎盃
(二)冠軍隊 頒發 AIRTOUCH冠軍紀念杉18件
(三)由球隊教練及隊長,大會裁判及工作人員投票票選 最佳五人第一隊及第二隊 頒發 個人獎牌及
AIRTOUCH明星版球衣一套。
(四)報名隊伍每隊隊員可獲 捷利體育VIP會員卡一張

十一、賽制:
(一)預計招收16~24隊,每隊至少出賽8-11場。
(二)例行賽:分四區(東.西.南.北區),每區隊數4~6隊(季賽3~5場),依(1)上季最終排名及(2)例行
賽戰績決定種子隊並由各隊抽籤決定分區隊伍組合。
(三)分區前2名晉級季後賽前八強,爭奪總冠軍,名次東1西2南1北2為A區(分區單循環,每隊第二階段季
賽3場),東2西1南2北1為B區(分區單循環,每隊第二階段季賽3場),取前2名晉級最後四強,A1-B2
(P1,P3),A2-B1(P2,P4)採兩戰制,比較兩戰得分總合,勝隊晉級總冠軍戰(P1勝-P2勝),總冠軍
戰,採兩戰制,比較兩戰得分總合,總分最高者為總冠軍。
(四)分區3~6名進入排名賽,爭奪9~24名,依隊數決定最後賽制。

十二、大會組織:
光榮業餘籃球聯盟委員會:由各球隊領隊及隊長代表出任
光榮業餘籃球聯盟
聯盟負責人:黃晧博(0961-334519)
副執行長:陳志豪(0932-333-776)
裁判長:鍾政憲
副裁判長:陳紘睿
技術顧問:趙晉達
總務組:陳志豪
場務組:劉盈億,鍾俊育
賽務組:王瑋涵,黃晧博
資訊組:鍾俊育,劉盈億

十三、競賽規則
(一)比賽規則
1.本聯盟比賽採國際籃總FIBA 2010最新國際籃球規則,除以下例外。
2.參賽隊伍應於賽前三十分鐘向大會紀錄台報到,領取登錄表,確認出賽名單及先發名單(如無法確認,可先保留不需填寫,開賽後再確認即可),每隊需於賽前10分鐘繳交出賽名單,未如時繳交之球隊判定該隊教練或隊長延誤比賽技術犯規一次,於開賽前執行,比賽開始時,任何一隊不得少於四人。
3.如遇球隊(B隊)遲到該節取消,單節以10:0計,比賽從下一節開始,由對方(A隊)於中線發球,如表定開賽時間為10:30,紀錄台10:30開錶計時,球隊(B隊)於第一節結束前到齊人數並可立即上場,比賽從第二節開始,由A隊於中場發球後開始,比數為10:0,如於第二節時間結束前到齊人數並可立即上場,比賽從第三節開始,由A隊於中場發球後開始,比數為20:0,如B隊於第二節時間結束前仍未到齊人數可立即上場,判定該隊以0:40落敗,以大會時間為準,不得異議。
4.球員一律穿著整套整齊同款式同顏色球衣,否則不得上場,不得例外。
5.球員著不整齊球衣上場後,經裁判、紀錄台指正,需立即更換下場,判該隊教練技術犯規一次,罰兩球後,球權依舊。
6.球員未繳交身分證件上場後,經裁判、紀錄台指正,需立即更換下場,不處罰,球員需補繳證件後始可上場。
7.比賽採4節制,每節11分鐘,1、2及3、4節間休息1分鐘,中場休息2分鐘換邊進攻,延長賽5分鐘。
8.全場暫停都停錶。
9.停錶:全場不停錶,除以下例外
(1)第一、二、三節最後10秒停錶(死球、罰球皆停錶)
(2)第四節決勝期及延長賽最後兩分鐘停錶(死球、罰球皆停錶)
(3)全場所有暫停皆停錶
10.暫停次數:上半場(1,2節)一次,不得延用;下半場(3,4節)兩次,不得延用,延長賽無暫停。暫停時間40秒。
11.暫停及休息時間結束,需立即進場,經裁判第兩次鳴哨,仍未立即上場者判決該隊教練延誤比賽,技術犯規一次,罰兩球後,比賽繼續,球權依舊。
12.本辦法未詳盡之事宜,本聯盟保留決定權。
(二)附則:
1.所有出賽球員皆須穿著整套整齊球衣,同款式顏色之球衣,否則不得上場,不得例外,聯盟嚴格執行。
2.所有出賽球員皆須依照秩序冊名單及交易期間所提名單登錄,如有違規參賽,取消該隊本場比賽資格,該場比賽以40:0記。
3.出賽球員背號需依照秩序冊所提資料,不得任意更改,背號如有特殊狀況需異動,須於賽前一週前向賽務組提出,一經發現違規參賽,取消該員本場比賽出賽資格。
4.每場比賽皆須檢查身分證件,僅接受有照片之身分證件,證件未帶,需切結書於球員登錄檢查表背面,單場比賽最多只允許兩名球員簽具切結書。
5.比賽中任何引發暴力事件之球員,禁賽1~3場,比賽中有揮拳或動手等暴力行為之球員禁賽2~5場,休息區球員於衝突事件發生時衝入場內,無論是否動手皆處以1場禁賽,如有動手等暴力行為處以2~3場禁賽,如禁賽球員人數,影響本場比賽進行,裁判立即裁定沒收比賽,將由聯盟召開技術委員會後,討論判決並裁定引發事件之肇事球隊為敗隊,本場比賽比數以40:0計,禁賽球員人數影響下一場比賽進行,將依球員姓氏筆劃分批次處分,讓禁賽球隊之比賽維持至少六人出賽,姓氏筆劃較少之球員先行執行處分,姓氏筆劃相同者,以姓名第二字為準,以此類推,球隊對禁賽名單不得異議,禁賽如為賽季最後場次發生,禁賽時效推算至下一季,該球員如繼續於聯盟出賽禁賽效力依舊繼續執行。
6.聯盟為維護競賽公平性與運動精神,聯盟有權對嚴重違反運動精神之球隊球員及職員處以禁賽,球隊有權於判決公告三日內向賽務組提出申訴,提交書面申訴書,並繳交1000元保證金,賽務組須於一週內,召集聯盟委員,組成專案委員會,委員會需1/2委員出席,及1/2出席委員同意,始可決議,申訴期間受罰隊職員可暫緩一週執行,一週仍未決議,聯盟將依法執行懲處,如申訴成功退還保證金,如已執行,退還該員單場費用(總報名費除以總場數,再除以場數,再除以報名人數)。
7.戰績相同比較兩隊勝負關係,兩隊以上戰績相同,比較相關對戰場次總得分/總失分=總得失分商率。
(三)申訴辦法:
1.對於球員資格,請於賽前或比賽結束前提出,比賽時間終了一律不接受球員資格申訴,請各隊出賽時備妥身分證或健保卡,僅接受有照片之證件。
2.對於任何判決,可於賽後20分鐘內,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提出,於比賽紀錄表上抗議隊伍簽章,並繳交1000元保證金,如抗議成立將退還保證金,無效即沒收保證金,本聯盟將要求技術委員及裁判紀錄組成立專案技術委員會,並於一週內提出決議內容。
3.聯盟信箱: hhb19@yahoo.com.tw 電話:0961-334-519

十四、球員交易期
增設球員交易期可使聯盟球隊專注於經營本隊球隊及提升本隊實力,聯盟嚴格取締聯盟名單外球員違規參與賽事,特設置一次名單修改時間,最多可更換五名球員,讓各隊可強化實力,以應付長時間賽季並更有效管理球隊。
交易週:將於季中設置一週球員交易週,可更換三名球員,資格於交易週結束後一週生效。
季後賽前可再更換一名球員。

十五、 領隊會議:民國100年12月24日10:30 於光榮國中體育館三樓休息室

十六、 辦名方式:
報名日期:12月1日~12月22日(四)止。
步驟一:繳交參賽費用
1.轉帳銀行:郵局 (700) 三重正義郵局
2.存簿帳號:2441011-2160186
3.戶名:陳志豪(0932333776 電話或簡訊告知轉帳後五碼)
4.費用:
(1)續報隊伍於12/15前匯款,報名費為15,000元。
(2)新隊伍於12/15前匯款,報名費為15,500元。
(3)12/15以後匯款之隊伍(不論續報或新隊伍),報名費為16,500元。
步驟二:E-MAIL報名表至賽務組信箱(一律使用E-MAIL報名表)
1.聯盟信箱: hhb19@hotmail.com
2.聯盟電話: 黃晧博 0961-334-519陳志豪 0932-333-776
3.或至捷利體育用品店索取報名簡章及報名表
4.最晚請於12/23前繳交,未如期繳交報名表之隊伍,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,取消參賽資格。

十七、合作廠商
AIRTOUCH 業達群有限公司
凡報名光榮聯盟所舉辦之練習賽或正式賽季,皆可以聯盟合作廠商優惠價承作球衣,將享特別之優惠,希望各隊多加利用,以促進聯盟發展,並可為大家爭取更多獎勵辦法。
捷利體育用品店 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26-430號 電話:2836-3178
凡報名光榮聯盟賽季球隊隊員皆可獲捷利會員VIP卡乙張,歡迎各隊至店家添購各項運動用品。

十八、地理位置:

(轉自Google地圖)

十九、其他注意事項:
1.請開車球員及家屬,將汽車停至校園最後方汽車停車場,室外籃球場兩旁道路嚴禁停車,敬請各隊配合校園規定。
2.全館禁止吸煙。
3.請各隊丟垃圾時,務必做好垃圾分類。
4.場館租借不易,請各隊愛惜使用,離開時請帶走隨身垃圾。
5.各隊賽程如需調整須於賽前兩週前向聯盟賽務組提出,每季以一次為限。
6.聯盟目前無法提供球員保險如有需要請洽,總務組:
富邦人壽 保險理財專員 陳志豪 聯絡電話: 0932-333-776